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統計發現新北市未避(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或警備車的違規件數,由民國107年6件、108年9件、109年增加至21件,110年截至4月亦有2件。
未避(禮)讓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得處罰鍰新台幣3600元並且吊銷駕照,若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
當駕駛人聽到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備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的警號,應立即避(禮)讓至右邊路側或相鄰車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行人穿越路口時也應禮讓救護車、消防車。
此外,當救護車或消防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的車輛應駛離至不妨害其行進動線的地點,未進入路口車輛則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
(Photo: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粉絲專頁)
(完)
[自問自答x互問互答]
看完文章->自問自答->留言紀錄問題與答案->別人看到你的問題可能會覺得這是個好問題->別人看到你的答案可能會覺得還有別的答案->你看到別人的問題與答案時也是類似的反應->互問互答->日復一日->愈學愈多->大家不知不覺就變強了
範例問題:
- 你有看過家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嗎?你會不會提醒他?為什麼?
- 你有看過朋友不遵守交通規則嗎?你會不會提醒他?為什麼?
- 你有看過陌生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嗎?你會不會提醒他?為什麼?
- …
你也問問看……
小傳媒編輯團隊希望幫助小學生提升寫作力。
若你有作文、新詩、讀書心得、電影觀後感、遊記、小日記…… 等希望得到修改與建議,
或有相關作品希望公開發表,歡迎寄到編輯信箱:editor@kidsmedia.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