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約4萬名鐵路工人進行罷工,讓全國鐵路網幾乎陷入癱瘓,這場全國性罷工的訴求是加薪和改善勞動條件,那罷工是什麼意思?有哪些人有權罷工?
罷工,是工人為了表示抗議,而集體拒絕工作的行為。很多時候,罷工也作為一種工人集體提出訴求的手段,例如要求資方改善工作條件或加薪。
不過,罷工並不是現代工業社會才有的事情,傳說中,埃及法老王拉美西斯三世在公元前十二世紀在位期間,就發生過皇家墓園的工人就因為糧餉不夠而發起罷工,是一般歷史學家認為世界上的第一場罷工,事件在紙莎草紙上有詳細的歷史記載,保藏於義大利的都靈市埃及博物館。
部分國家明確禁止公共事業的員工參與罷工。在台灣的話,罷工是我國集體勞動三法明文保障的權利,屬於勞動三權中的爭議權,是我國勞動法明文保障的權利。
工會為了對抗雇主不當侵害或干擾工會的存續與行動,可發動「不當勞動行為罷工」;工會為了改善勞工的工作條件,也可進行「調整事項勞資爭議罷工」,而調整事項勞資爭議的目標是改善勞工的經濟生活,故也稱為「經濟性罷工」。
罷工雖然屬於勞動法令規範的合法爭議行為,但為了確保罷工程序合理並避免權利濫用,在《勞資爭議處理法》的「爭議行為章」中,規定了工會發動罷工的層層要件,法律規範要求工會和雇主間發生勞資爭議時,不能直接訴諸罷工,須先到各地勞工局(處)進行勞資爭議調解,雙方嘗試用行政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若調解不成立,工會才能繼續計劃罷工行動;工會在調解失敗後不能直接宣告罷工,而須先經會員罷工投票通過,這樣的法令規定讓工會必須進行大量宣傳與動員,激發工會會員前來參與罷工投票,並且取得半數會員的同意,才能宣告罷工。
另外,只有工會才可以發起罷工,而個人是不行的。而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勞工不能罷工。而一些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相關事業的勞工,有「必要服務條款」規定,意思這些行業的勞工就算罷工,也要派遣一定人力來維持基本服務。勞資雙方應約定這個「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可以宣告罷工,主要為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院,還有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事業。
(完)
[自問自答x互問互答]
看完文章->自問自答->留言紀錄問題與答案->別人看到你的問題可能會覺得這是個好問題->別人看到你的答案可能會覺得還有別的答案->你看到別人的問題與答案時也是類似的反應->互問互答->日復一日->愈學愈多->大家不知不覺就變強了
範例問題:
- 政府對於領薪水的受雇階級都有立法保障工作的各種權益,例如最低薪資、最高上班時間等,為什麼沒有立法規定老闆的權益呢?想想看。
- 加班越多,加班費越多,為什麼要立法規定不能讓員工無限制的加班呢?想想看理由。
- 上課可以學會新東西,為什麼不能每天上課16小時早點畢業呢?想想看理由。
- …
你也問問看……
小傳媒編輯團隊希望幫助小學生提升寫作力。
若你有作文、新詩、讀書心得、電影觀後感、遊記、小日記…… 等希望得到修改與建議,
或有相關作品希望公開發表,歡迎寄到編輯信箱:editor@kidsmedia.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