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報導中,有時會看到「死緩」這個詞,這是一種怎樣的刑罰呢?
其實,死緩是死刑緩期執行的簡稱,台灣並沒有這種刑罰方式,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特有的刑罰,它是對犯下了足夠嚴重罪行的人施以死刑,但執行死刑的時間會緩延兩年。在這兩年期間,犯人還是會被關押在監獄中。如果在這段時間內,犯人沒有故意犯罪,則可以將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的表現,還可能減為有期徒刑;但如果在緩刑期間又犯了罪,經查證屬實,那麼就會執行死刑。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被判死緩,法院也不能在這兩年期間改變主意,決定提早執行死刑。
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如果在兩年緩刑期滿時根據法律改判為無期徒刑,那麼即使後續再次減刑,也必須至少服刑二十五年;如果緩刑期滿時改判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那麼之後至少還要再服刑二十年。
看更多:常聽到人說哇酷哇酷(wakuwaku),「哇酷哇酷」是什麼意思?由來是什麼?
(完)
[自問自答x互問互答]
看完文章->自問自答->留言紀錄問題與答案->別人看到你的問題可能會覺得這是個好問題->別人看到你的答案可能會覺得還有別的答案->你看到別人的問題與答案時也是類似的反應->互問互答->日復一日->愈學愈多->大家不知不覺就變強了
範例問題:
- 你對於「死緩」這種刑罰方式有什麼看法?你認為這樣的制度是否公平?為什麼?
- 如果你是一位法官,你會怎麼考慮是否判決死緩?你認為什麼樣的情況應該判決死緩?
- 如果你是一位犯罪行為的受害者,你會希望對犯人施以什麼樣的刑罰?為什麼?
- …
你也問問看……
小傳媒編輯團隊希望幫助小學生提升寫作力。
若你有作文、新詩、讀書心得、電影觀後感、遊記、小日記…… 等希望得到修改與建議,
或有相關作品希望公開發表,歡迎寄到編輯信箱:editor@kidsmedia.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