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帝王條款」跟救護車誰比較大?交通部:不讓可罰500元、若致人死亡還涉過失致死

救護車在路上跑的時候,大家都會讓路給它,因為救護車是在救人,很緊急!可是,但行人也有「帝王條款」,那兩者衝突的時候誰比較優先呢?最近,3月22日在高雄楠梓區,有一個人過馬路時,不但沒讓救護車先走,還慢慢走,甚至好像對救護車司機比中指,讓人覺得他很沒禮貌。救護車為了不撞到他,還急急忙忙踩煞車,大家看了都很驚訝。警察一開始說,沒有法律說這種人要罰錢,但交通部後來說,其實可以罰他500元喔!

救護車有特別的燈和警笛,告訴大家它在救人,所以路上所有的車和人都要讓它先走。這次事件裡,那個過馬路的人不讓救護車通過,害救護車差點出意外。交通部說,如果有人不讓救護車走,擋到它救人,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妨礙交通的規定,可以罰500元。如果他故意用很壞的方式擋救護車,甚至可能犯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要負更大的責任。萬一救護車因為被擋住,沒能及時救人,病人受傷更重或過世,那個擋路的人可能涉及犯下刑法的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還要賠錢給病人家屬。

救護車和其他緊急車輛,像消防車、警車,都是在幫大家,所以大家要學會讓路給它們。交通部說,他們會一直告訴大家這個重要的觀念。想像一下,如果是你或你的家人需要救護車,你一定希望它快快到,對不對?所以,以後過馬路時,聽到警笛聲或看到閃燈,就要停下來,讓救護車先走。這不只是守規矩,也是幫助別人的一件好事喔!

(Photo:facebook.com/nstc.gov.tw)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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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問題:

  1. 如果你是那個過馬路的人,聽到救護車的警笛聲,你會怎麼做?為什麼?
  2. 你覺得救護車在路上為什麼需要大家讓路?如果沒有人讓路會發生什麼事?
  3. 如果有人故意擋住救護車,你覺得應該怎麼處理他?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大家更願意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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