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在2022年10月17日公布最新減班休息統計,共有1萬5055人休無薪假,較上期增加1719人,主要都是9月停止實施後、10月接續通報,到本期納入統計。這個所謂的「無薪假」是什麼意思?定義是什麼?老闆可以隨便讓員工放無薪假嗎?
首先,「無薪假(減班休息)」(No-pay leave or furlough)並不是一個法律名詞,無薪假又稱減班休息。狹義而言,泛指在職業場所中,因工作業務或企業獲利縮減,而導致老闆因為賺的錢變少,於是希望勞工進行縮減工時(休假不上班),與資方不支付勞方休假期間工資的休假行為。
這不是雇主可以隨便做的權利。因景氣因素所造成的停工,如果問題是出在雇主身上,工資本應依約照付。但如果是依照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中,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造成更多社會問題,可以在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受到Covid-19的影響,在各國都關閉國境的時候,專營國外旅行的旅行社,可能會面臨沒辦法做生意的情況,而這個情況也不是老闆造成的,在勞資雙方協商後,可能就有員工的無薪假。
而且,無薪假的目的,在於勞資雙方透過協議變動工資、工時,以度過外在景氣突發性之低迷狀態,並且可以避免裁員。這是一個暫時為了撐過去的行為,目前規定不可以超過三個月。
如果雇主單方面實施,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可以向縣市勞工局等單位舉發。而且,月薪制勞工在無薪假之後,每月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看更多:2023基本工資拍板!調升至26400元、時薪176元,調幅皆超過4%
(完)
[自問自答x互問互答]
看完文章->自問自答->留言紀錄問題與答案->別人看到你的問題可能會覺得這是個好問題->別人看到你的答案可能會覺得還有別的答案->你看到別人的問題與答案時也是類似的反應->互問互答->日復一日->愈學愈多->大家不知不覺就變強了
範例問題:
- 政府對於領薪水的受雇階級都有立法保障工作的各種權益,例如最低薪資、最高上班時間等,為什麼沒有立法規定老闆的權益呢?想想看。
- 加班越多,加班費越多,為什麼要立法規定不能讓員工無限制的加班呢?想想看理由。
- 上課可以學會新東西,為什麼不能每天上課16小時早點畢業呢?想想看理由。
- …
你也問問看……
小傳媒編輯團隊希望幫助小學生提升寫作力。
若你有作文、新詩、讀書心得、電影觀後感、遊記、小日記…… 等希望得到修改與建議,
或有相關作品希望公開發表,歡迎寄到編輯信箱:editor@kidsmedia.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