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訂在這一天由來為什麼?

每年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或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這是由1983年開始的固定國際性紀念日,目標在保護國際上的消費者權益,確保當購買產品時,不僅僅是得到了產品,還得到了權利受到保護的安心感。

如果曾經購買過東西並需要退貨,那就已經行使了消費者權利,成立於1960年的國際消費者組織一直在通過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提高對這些權利的認識。

國際消費者組織成立於1960年,旨在爭取在國際企業主導的全球市場中為消費者爭取公平、安全和可持續的未來。

1983年,國際消費者組織正式確立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由來是1962年的3月15日,時任美國總統的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在美國國會發表《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首次提出消費者的四項權利:講求安全、正確資訊、表達意見、決定選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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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問題:

  1. 你認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對於社會的重要性是什麼?可以舉出一些例子來支持你的觀點嗎?
  2. 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你曾經遇到過哪些需要行使消費者權益的情況?你是如何應對的?
  3. 文章中提到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講求安全、正確資訊、表達意見、決定選擇。你認為哪一項權利對你來說最重要?為什麼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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