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針對醫療機構錄影議題開會討論,凝聚出4點共識。第一,嚴禁使用密錄設備,也就是不能偷偷錄影。第二,在公共場域可為了公共安全設置正常可見的攝影鏡頭。第三,一般診間等低隱私空間若要錄影,必須先取得病患同意。第四,手術室等高隱私空間以禁止錄影為原則。希望能強化醫療隱私的保護。
醫療隱私,指的是一個人在看病時,和身體、病史、檢查結果、治療內容有關的個人資訊與空間秘密,應受到保護。簡單說,就是「你生病的事情,不是誰都可以看、可以聽、可以拍」。這不只是禮貌,而是病患的基本權利。
醫療隱私的想法不是新發明。很早以前,醫師職業倫理就強調不能隨便公開病人病情。後來各國法律逐步把這個原則寫進制度,包含「告知後同意」、「最少必要揭露」等觀念。也就是說,要用你的資料前,應先告訴你用途,並在必要範圍內使用,不可亂傳。對病患來說,隱私被保護,才敢安心說出症狀;對醫護來說,清楚規則能減少爭議;對醫院來說,有制度可遵循,才能兼顧照護品質與公共安全。
不過,醫院同時有安全管理需求與病人隱私保障責任,不同空間的敏感程度不同,因此規則不能一體適用。只是看病時會涉及身體、病史與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是基本權利。對台灣社會來說,知道「哪些地方可錄、哪些地方原則禁錄、何時需要同意」,有助保護自己與家人權益。
提醒小朋友:在醫療場所若發現可疑偷拍設備,不要自行拆除,先告訴家長、醫護或現場人員並通報,盡量保留現場;尊重他人隱私、保護自己資料,是就醫安全的重要一課。
看更多:立院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引「監管雲」隱私討論,「監管雲」是什麼?
[自問自答x互問互答]
看完文章->自問自答->留言紀錄問題與答案->別人看到你的問題可能會覺得這是個好問題->別人看到你的答案可能會覺得還有別的答案->你看到別人的問題與答案時也是類似的反應->互問互答->日復一日->愈學愈多->大家不知不覺就變強了
範例問題:
- 你覺得醫院為何要同時顧及公共安全和病人隱私,兩者怎麼平衡?
- 如果你是病患,看到診間要錄影時會想先確認哪些資訊?
- 遇到疑似偷拍或不明設備時,為什麼要先通報而不是自己處理?
…
你也問問看……
小傳媒編輯團隊希望幫助小學生提升寫作力。
若你有作文、新詩、讀書心得、電影觀後感、遊記、小日記…… 等希望得到修改與建議,
或有相關作品希望公開發表,歡迎寄到編輯信箱:editor@kidsmedia.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