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擬推線上學習平台退費標準級距制,解決買了沒使用等各種退費爭議

線上學習平台的發展引起了退費爭議,近日,數位部提出了「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條文的修正草案,明確了業者的退費標準。新標準將採級距制。

數位部解釋,隨著線上學習的增長,退費消費糾紛也增加,再加上相關業務現由經濟部轉移到數位部,因此有必要進行修正。草案預告期間為60天,針對原生網路的學習平台,不包括補習班、學校在網路上開設的線上課程等類型,一旦行政院消保處通過後生效。

這次修正的主要內容是有關退費的規定。過去,契約生效的天數和退費比例由企業直接制定,現在則採用級距方式,設定了退費額度的下限。例如,如果契約生效期間或提供服務期間,民眾使用不超過10%,則應全額退費;如果超過10%至少退費8成,超過30%至少退費5成,超過50%的情況下企業則無需退款。如果契約終止是由於消費者的原因,業者可以從退款中扣除違約金,但違約金的上限不能超過退款金額的2成。

另外,許多線上課程平台提供購買課程後可以不限期觀看的模式,這種模式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如果企業在締約前已提供充分的試聽試看機會,則可以不退費。

數位部補充說明,如果企業已提供充分試聽試看機會,消費者就不能主張7天猶豫期的規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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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問題:

  1. 你知道為什麼近期線上學習平台引起了退費爭議嗎?你認為這與線上學習的增長有關嗎?為什麼數位部認為有必要對契約條款進行修正呢?你覺得這樣的修正對於學習者和學習平台有什麼影響呢?
  2. 在新的標準中,退費的規定採用了級距制,例如使用不超過10%的時間應全額退費,超過10%至少退費8成,你覺得這樣的規定合理嗎?你認為這樣的方式是否更公平,為什麼呢?如果你是一個線上學習平台的使用者,你會對這樣的規定有什麼想法呢?
  3. 有些線上課程平台提供購買課程後可以不限期觀看的模式,數位部提到如果企業在締約前已提供充分的試聽試看機會,則可以不退費。你認為這樣的做法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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