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是一個只有一歲半的小男孩,長得很可愛,但是他的阿嬤因為家裡沒什麼錢,沒辦法好好照顧他。所以,一個幫忙照顧小孩的團體,叫做「兒福聯盟」,就把剴剴送到一個叫劉彩萱的保母家,請她來照顧剴剴。劉彩萱還有個妹妹叫劉若琳,也一起幫忙。
原本大家以為劉彩萱會像其他好保母一樣,給剴剴好吃的飯、溫暖的衣服,還有安全的家。可是,事情完全不一樣。劉彩萱和劉若琳對剴剴非常不好,她們做了很多很壞的事情:不給剴剴穿衣服,只穿尿布,連冷天也是這樣;剴剴每天只能吃一點大人吃剩的飯菜,有時候還混雜一些碎東西,害他吃不飽、變得很瘦弱;她們讓剴剴像士兵一樣站好不動,還打他、綁他,甚至用很兇的方式傷害他,害剴剴身上有很多傷,還掉了四顆牙齒。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好幾個月,直到12月24日凌晨,剴剴突然昏倒,被送到醫院時已經來不及救回來了。
後來,警察和法官發現了這些事情,他們很生氣,因為剴剴才一歲多,應該被好好愛護,而不是被這樣對待。他們找到很多證據,像是照片、訊息,還有一個叫Mira的外傭阿姨幫忙說出真相,證明劉彩萱和劉若琳真的做了這些壞事。他們發現剴剴身上有很多受傷的地方,整整42處傷口,代表他長期被虐待,包括身體上的打罵、心理上的恐嚇,還有嚴重忽略照顧,讓人聽了都心痛。
於是,檢察官決定把這對保母姊妹告上法院。他們還找來了國民法官(就是一般市民和法官一起審案的人),大家一起聽證據,判斷事情的真相。
過程中,劉彩萱說她有聽到奇怪聲音、可能有精神問題,但醫生檢查後說:「她沒有那樣的病,只是想逃避責任。」而劉若琳也說她沒有虐待剴剴,但她後來又承認有刪除手機訊息。
這起事件也讓很多人更關心虐待小孩的問題。許多人到法院外面集合,高喊:「不能放過壞保母!」他們希望政府能加重處罰,不讓這種事再發生。最後,在114年5月13日,也就是最近,法院判決出來了:
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意思是她要關一輩子,也不能當公務員或參選公職,劉若琳被判18年有期徒刑,創下虐童案刑期最高紀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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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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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問題:
- 你覺得什麼是「好好照顧」一個小孩?你有看過或經歷過被好好照顧的例子嗎?可以分享嗎?
- 如果你是剴剴的朋友,知道他被這樣對待,你會怎麼做?有沒有大人可以幫忙?
- 你覺得為什麼要有法律來保護小孩?除了大人之外,小朋友能為保護彼此做些什麼?
- ……
你也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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