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定傳染病如何分類?立百病毒被新列入第五級是什麼意思?

當前台灣正緊盯全球疫情動態,尤其是印度等地出現高致死率的立百病毒(Nipah virus)疫情,因此疾管署已預告把它新增至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引發關注。

🦠 台灣法定傳染病的分類架構
台灣法定傳染病依據《傳染病防治法/Communicable Disease Control Act》分成五大類,分類主要是依照疾病嚴重性、傳播力、公共衛生風險與防治措施強度來決定的。

📌 五類簡要說明
第一類:最危險、須最嚴密控制(如鼠疫、天花、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狂犬病等)。
第二類:高傳染性或具重大疫情潛力的病原(如登革熱、瘧疾、西尼羅熱等)。
第三類:常見、有防疫需求但不如前兩類的傳染病(如百日咳、結核、梅毒、HIV感染等)。
第四類:病例較少或低風險,通常側重於監測與預防措施(細菌性痢疾、部分病毒性肝炎等)。
第五類:新興或罕見傳染病,或因全球疫情變化需高度關注的病原。這類重點在早期偵測、快速通報以及在必要時啟動防疫動作。

簡單來說,如果把法定傳染病比喻成「防疫等級」,第五類就像是把望遠鏡放高、用雷達盯著可能出現的未知威脅。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不是說病人致死率比一類低,而是它的公共衛生策略特性:

重點監控:重點在早期通報與全球疫情資訊整合,一旦有境外或境內疑似個案,醫療機構需在短時間內通報中央疾管機構。

風險先行:這類病原通常為「新興疾病毒株」或「國際疫情有變化」的疾病,尚未在台灣大規模流行,但國際疫情嚴重時需引起重視。

防疫靈活度高:會依疫情變化調整管制措施(如旅遊警示、通報制度、檢疫措施等),不像一類疾病那樣需要全面性隔離與動員所有醫療資源,但也不是只是例行監測。

第五類像是把「潛在爆發源」放進法規監視清單,促進快速反應,而不是傳染病完全失控後才做。

🧬 立百病毒(Nipah Virus)為何被列入第五類?
近期印度西孟加拉邦(靠近加爾各答)爆發立百病毒感染病例,且發生了人傳人、醫護感染的事件,加上這病毒致死率高(全球估約40–75% 甚至近60%)。對於防疫人員來說,這種高致死、無特效疫苗或治療的病原,就像在海平面上出現了一個不定期的冰山——如果碰上,你希望早一點看到它。

因此衛福部疾管署於2026年1月16日 公告修正草案,把 「立百病毒感染症」新增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開始60天的公聽會程序(預告期結束後會正式生效)。

至於為什麼是第五類?因為目前台灣尚未出現通報病例,故不需要像第一類那樣的全面控制,但全球疫情卻有明顯風險(人傳人、潛在高致死性),需盯緊境外疫情變化和旅遊者健康狀況。設為第五類後,一旦出現疑似病例就能更快啟動通報與處置機制。

立百病毒的自然宿主是果蝠,可透過受污染食物、體液、動物中間宿主等途徑傳染。雖然目前在台灣沒有個案,但疾病的高致死性、缺乏特效治療十分值得公衛界高度警戒。

換句話說,把它列進第五類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把望遠鏡架高一點:讓我們能比疫情快一步。這比起疫情發生後手忙腳亂來得優雅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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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問題:

  1. 如果有一種疾病現在在台灣還沒有出現,但國外已經有人生病了,你覺得我們要不要先準備?為什麼?
  2. 文章中說到有些病毒來自動物(像是果蝠),你覺得人類可以怎麼做,才能比較不容易生病?
  3. 台灣和世界衛生組織(WHO)用不同方式來看待傳染病的風險,你覺得「自己國家準備好」和「全世界一起合作」,哪個比較重要?還是兩個都重要?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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