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修《國民體育法》未來不設國小體育班,轉型社團讓孩子維持正常上課學習

行政院會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規劃未來不再增設新的國小體育班。已經成立的體育班不會立刻消失,而是逐步轉型為學校社團或社區運動團隊,讓孩子在接受運動訓練的同時,也能維持正常的上課與學習生活。

不過,這項修正案目前仍是行政院提出的草案,後續還要送交立法院審議。換句話說,這不是宣布全台國小體育班明天就要關閉,而是政府準備改變培養小學生運動員的方式。

過去,一些具有運動才能的孩子會進入國小體育班,接受田徑、游泳、棒球、體操等專項訓練。這種制度有助於提早發掘選手,卻也可能讓年紀還小的學生花太多時間訓練,影響一般課程、休息時間及身體發育。有些孩子甚至在還不了解自己真正興趣以前,就必須承受比賽成績和高強度訓練的壓力。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國小學生運動員正常學習,避免孩子太早只專注於單一運動。政府希望透過社團化和社區化,讓學生仍有機會學習喜歡的運動,但不必把大部分校園生活都投入競技訓練。

所謂「社團化」,是指學生可以利用社團或課後時間參加運動;「社區化」則是把學校以外的運動俱樂部、場館和教練資源一起納入。簡單來說,未來培養運動人才不一定要依靠體育班,也可以像參加足球隊、體操社或社區球隊一樣,在正常上課之外接受適當訓練。

根據運動部更新至民國113年的資料,參與調查的國小共有341個體育班,學生合計6417人。全台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體育班的國小共有168所,約占所有國小的6.3%。政府表示,轉型時會注意現有學生的受教權、訓練需求與未來升學,也要保障目前任職教練的工作權益。

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秘書長邱為榮支持國小體育班逐步轉型,但提醒政府,「社團化」不能變成「不再需要專業」。孩子即使在社團中運動,仍然需要合格教練、安全場地與正確的訓練方法。如果政府沒有清楚規定經費從哪裡來、社團如何運作及教練如何聘請,部分學校可能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做,最後乾脆不成立運動社團。

邱為榮也建議,政府應設置一段轉型時間,協助現任專任教練轉往有需要的國中或高中工作,或讓他們繼續指導國小社團及社區運動俱樂部,同時訂出合理的薪資和工作保障。

長春國小體操教練郭允馨則擔心,不同運動不能全部使用相同的轉型方法。以競技體操為例,選手通常需要較早開始練習,也需要專業器材、安全場地及長期指導。如果只靠一般社團,很難建立完整的訓練環境,也可能影響優秀選手升上國中、高中後繼續接受訓練。因此,她認為政策雖然希望保護孩子,但也必須盡快提出適合不同運動的配套辦法。

這次修法還有另一項重要內容,就是防止不適任的教練、裁判和運動專業人員繼續接觸學生。草案把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以及要求或暗示選手使用禁藥等行為,列為不得從事相關工作的條件。

未來若修法完成,曾有這些嚴重違規行為的人,可能無法取得教練或裁判資格;已經取得證書者,也可能被註銷。政府還計畫建立網路查詢系統,讓學校、家長和企業能查核相關人員是否適合從事運動指導工作。

運動部長李洋表示,運動部將與衛生福利部及法務部合作,更新並確認資料庫內容。若發生新的疑似案件,將請相關協會調查及審核;在案件尚未查明以前,也要妥善處理當事人的資料。確認違法後,則會讓不適任人員離開運動場域。

國小體育班轉型的真正考驗,不只是把「體育班」改名為「社團」,而是能不能讓孩子同時擁有受教育、安心運動及發展才能的機會。政府接下來仍須提出清楚的經費、師資、場地和升學銜接辦法,才能避免孩子少了訓練機會,也避免教練突然失去工作。好的改革不應要求孩子在課本和獎牌之間只能選一個,而是要幫助他們健康、安全地走得更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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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問題:

  1. 你認為國小學生每天應該如何安排上課、運動和休息時間,才能兼顧學習與健康?為什麼?
  2. 體育班改為運動社團後,可能為學生帶來哪些好處和困難?如果你是校長,會怎麼安排?
  3. 為什麼家長和學校需要查詢教練是否適任?除了建立查詢系統,還能用哪些方法保護參加運動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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